简短回答:承包商提供并安装的物品,如果会成为 BC省不动产的一部分,承包商要为履行合同所用的应税物品缴 PST,不论是总价合同还是按工时加材料的合同,并且不向客户另收这部分 PST。例外是有书面协议约定由客户负责缴 PST,这时承包商必须已登记收取 PST,并向客户收取。企业没有 PST 进项抵扣。
标准规则
除非符合某项具体豁免,承包商要为履行不动产合同所取得的应税物品缴 PST。这包括用来建造固定在土地上的结构的材料,例如木材、混凝土和窗户。承包商之后不向客户收取这些物品的 PST。
客户同意缴 PST 的情况
如果以下条件全部符合,承包商就不必为合同用的物品缴 PST:
- 这些物品将成为 BC省不动产的一部分。
- 承包商与客户约定由客户负责缴 PST。
- 有符合要求的书面证明,例如一份已签署的协议,写明物品的购买价格,并说明由客户负责缴 PST。
要依靠这项安排,承包商必须在供应物品之前已登记收取 PST,按承包商的购买价与协议价中较高者向客户收取 PST,并把收到的 PST 汇给政府。
缴了的 PST 没有抵扣
GST 登记人可以为所缴的 GST 申请进项税抵扣。PST 的做法不同,企业购买物品所缴的 PST 没有进项抵扣。一个虚构的例子:承包商买了 CAD 10,000 的应税材料,按 7% 缴 PST,即 CAD 700,计入该工程的成本。同一笔采购的 GST,登记人可以抵回;PST 不能。数字为虚构。
账目里要显示什么
- 每个工程材料所缴 PST 的收据,让每个工程的成本包含它。
- 哪些工程(如果有)按客户缴 PST 的书面协议进行,协议要存档。
- 您是否已登记收取 PST。这对上述协议有影响,对您另外销售的物品也有影响。
材料的 PST 要向客户收吗?
按标准规则不用。承包商为物品缴 PST,不向客户另收。
总价合同和按工时加材料的合同有区别吗?
没有。两种情况下承包商都要为应税物品缴 PST。
可以改由客户缴 PST 吗?
可以,需要符合省政府条件的书面协议,并且承包商必须已登记收取 PST 并向客户收取。
PST 可以像 GST 一样抵扣吗?
不可以。企业购买物品所缴的 PST 没有进项抵扣。